鹹濕對話遭刪減,真實原因為何? | NOWnews今日新聞

鹹濕對話遭刪減,真實原因為節省司法資源,而非保障當事人隱私。

藝人范姜彥豐提告妻子粿粿(江瑋琳)與王子(邱勝翊)侵害婚姻一案,士林地院近日做出判決,判處粿粿與王子應連帶賠償范姜彥豐100萬元精神撫慰金。然而,外界關注的焦點之一,是判決書中並未詳列兩人之間被指控的不倫對話證據,而法官對此的解釋是,這是基於民事訴訟法第384條的規定,當事人認諾後可簡化判決書內容,以節省司法資源,並非外界所臆測的為了保障當事人個人資訊不被公開。

判決書公開方式權衡隱私與公開原則

士林地院在處理此案時,考量了司法公開原則與個人婚姻、親密互動隱私之間的平衡。儘管判決書的公開是必要的,但法院並未完全採納被告請求「不公開判決書」的要求。取而代之的是,透過遮隱當事人的真實姓名,以及刪減部分敏感的對話細節,來達成公開裁判內容與保護個人隱私之間的折衷。此舉使得在公開的判決書中,當事人分別被稱為「A01」、「B01」、「B02」,而非真實姓名。

簡化判決書的法律依據與真實目的

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84條之1第2項的規定,法院得於當事人捨棄或認諾訴訟標的時,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事項及理由要領記載於言詞辯論筆錄,而無需另作判決書。法官於判決理由中明確指出,此項規定的立法意旨,僅在於當事人於言詞辯論時為訴訟標的之捨棄或認諾,因案件已無爭執,故判決書製作方式得再予簡化,其目的在於節省司法資源耗費,追求程序簡速,並非賦予當事人程序上請求權以保障其不公開所涉案情之個人資訊。

當事人認諾簡化訴訟程序

在本案中,被告(粿粿與王子)對原告(范姜彥豐)的請求已為認諾,這意味著雙方對於案件的基本事實與請求內容已達成一致。法官認為,在此情況下,案件的事實並非複雜,透過製作認諾判決書的方式進行判決,並不會過於耗費司法資源。因此,法院依據上述法律規定,在程序上採用了簡化判決書的製作方式,並在判決主文宣告了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100萬元精神撫慰金,以及相關利息。

判決結果與後續影響

士林地院最終判決粿粿與王子應連帶給付范姜彥豐100萬元,並自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年利率5%計算利息。此判決是基於被告的認諾而作成,並依職權宣告假執行,同時也訂定了擔保金額,使被告得供擔保後免為假執行。此案的判決結果,不僅對當事人造成影響,也再次引發外界對於司法程序、個人隱私與公開原則之間權衡的討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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