領取千萬獎金需要繳納稅金嗎? | NOWnews今日新聞

領取統一發票千萬特別獎無需繳納稅金

統一發票千萬特別獎獎金在領取時,並不需要額外繳納稅金。這是因為該獎項的獎金性質屬於政府提供的「獎勵」,而非所得收入。依據我國現行稅法規定,此類獎金已包含在發票開獎時的「扣繳」機制中,民眾在領取時,相關稅務已由主責機關處理完畢,因此無須再額外申報或繳納。

統一發票獎金的稅務處理機制

我國統一發票開獎共有特別獎、特獎、頭獎、二獎、三獎、四獎、五獎、六獎等不同等級的獎項。其中,特別獎(新台幣1,000萬元)與特獎(新台幣200萬元)的獎金,在發放前會依據《所得稅法》的規定,由代發獎金單位先行扣繳20%的稅款。然而,這項規定僅適用於這兩個最高等級的獎項。其他等級的獎項,例如頭獎(新台幣20萬元)及其以下的獎項,則依據《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》的規定,免納所得稅,因此民眾在領取時,不會被扣繳任何稅款。

特別獎扣繳20%稅款的用意

針對千萬特別獎與兩百萬特獎,財政部會先行扣繳20%的稅款,這部分稅款最終會歸入國庫。儘管民眾實際領取的金額會因此減少,但此舉動是為了符合稅務法規的整體架構。例如,若幸運兒中了1,000萬元特別獎,代發獎金單位會先扣除200萬元(即1,000萬元 x 20%),得主實際領取的金額為800萬元。然而,這800萬元是最終的淨額,得主無需再為這筆獎金進行個人所得稅的申報或繳納。

其他獎項的免稅規定

與特別獎和特獎不同,統一發票的頭獎、二獎、三獎、四獎、五獎及六獎,依據《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》第15條規定,是免納所得稅的。這意味著,民眾若幸運中得這些獎項,將可以全額領取獎金,無須經過任何稅款扣繳的程序。這項免稅措施旨在鼓勵民眾索取統一發票,並促進消費的透明度。

領取獎金的時間與地點

無論是哪個獎項,統一發票的獎金都有領取期限。以您所提到的2025年11-12月期統一發票為例,特別獎的領取期限至5月5日。民眾若要兌領獎金,必須攜帶國民身分證(非本國籍人士則為護照、居留證等替代證件)以及中獎的統一發票,在規定的時間內,前往指定的代發獎金單位(如郵局或特定銀行)辦理。逾期未領取的獎金,將依規定充為國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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