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年到了五月報稅季,民眾最關心的就是如何合法節稅,聰明申報綜合所得稅。但要特別留意,即使是同一申報戶,並不是所有成員的費用支出都能全額扣除。在列舉扣除額中,像是人身保險費的支出,就設有相關限制。
並非所有保險費都能列舉扣除!稅法規定,只有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,以及同一申報戶內的直系親屬(如父母、子女)的人身保險費才能列舉扣除。更重要的是,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必須在同一個申報戶內,才能夠適用這項規定。換句話說,如果幫兄弟姊妹或同戶的其他親屬繳納保險費,即使也在同一個申報戶內,這筆費用也是無法列舉扣除的。
除了保險費之外,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也有明確的適用對象。這項扣除額僅限於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的子女,且子女就讀的是大專以上院校,每人每年最高可扣除25,000元。若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,或是申報扶養的兄弟姊妹等親屬就讀大專院校,其學費支出是不能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的。
若有換屋需求,重購自用住宅的民眾,有機會申請扣抵稅額。不過,這項優惠也僅限於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換屋的情況。若房屋所有權人是申報戶內的其他親屬,即使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,也無法適用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的規定。因此,在進行稅務申報時,務必確認各項扣除額的適用條件,才能確保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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