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莞靈的家暴案發生在2024年10月19日晚間,地點並未明確指出,但根據文章描述,方莞靈與劉姓女友為同居關係,因此推測事發地點應為兩人同居處。
此案件的起因是方莞靈與劉姓女友酒後發生口角。劉姓女友指控方莞靈對她施暴,包括掌摑、掐脖、踹踏胸腹等行為,導致她全身多處鈍挫傷和右側高頻聽力障礙。
台南地院審理此案時,考量到方莞靈過去沒有犯罪前科,且在體壇表現優異,但同時也指出,方莞靈與劉女具有同居的親密關係,遇事應理性溝通。最終,法院依傷害罪判處方莞靈拘役50日,得易科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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