欲申請勞動部「婦女再就業計畫」最高六萬元補助金,申請者須符合特定資格條件,主要聚焦於曾離開職場一段時間的婦女,並由提供就業機會的民營單位、團體或私立學校配合辦理。此計畫旨在鼓勵婦女重返勞動市場,緩解產業人力短缺問題。
此項補助計畫的適用對象,核心條件是婦女必須「離開職場180日以上」。此規定旨在協助那些已暫離就業市場一段時間,可能因家庭、育兒或其他因素而中斷職涯的女性,提供誘因使其重新規劃並投入職場。
除了申請婦女的資格外,提供就業機會的單位亦需符合特定要求。申請補助的民營事業單位、團體或私立學校,必須已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,且該單位須為就業保險的投保單位。此舉確保了就業機會的合法性與規範性,同時也排除政治團體及政黨的參與資格。
計畫中的獎勵措施包含「自主訓練獎勵」與「再就業獎勵」。自主訓練部分,完成至少8小時的訓練並辦理求職登記,可獲20,000元;若於訓練後180日內就業,則再加發10,000元。再就業獎勵則針對就業的婦女,按月發放,全時工作者每月10,000元,部分工時者每月5,000元,最長可達6個月,總計最高可領60,000元。
此外,還設有「職場支持輔導獎勵」,鼓勵雇主僱用離開勞動市場180日以上的婦女,並提供工時調整或家庭照顧協助等支持措施,雇主可申請每月5,000元、最長12個月的補助。值得注意的是,計畫已放寬門檻,若婦女受僱未滿90日因職務不適而離職,在離職後60天內若能重新就業並符合受僱滿30日的條件,仍可申請再就業獎勵,增加了轉職的彈性。
This is a simplified version of the page. Some interactive features are only available in the full version.
本頁為精簡版,部分互動功能僅限完整版使用。
👉 View Full Version | 前往完整版內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