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管會為因應台灣科技產業快速發展,部分上市公司市值占整體市場比重持續攀升的現況,祭出俗稱「台積電條款」的新規。這項新制有條件地鬆綁國內股票型基金與主動式ETF投資單一公司股票的比率限制,將原先10%的上限,提高至最高25%,並於5月24日正式生效。
根據金管會發布的新規定,若單一個股占台股加權指數的權重超過10%,則該個股的投資上限將從現行的基金淨資產價值10%放寬,最高可拉升至25%。目前,台股中僅有台積電一檔符合這項條件,其占台股權重高達44.3%,遠超過10%的門檻。
此次修訂主要考量近年來台積電等大型科技公司市值佔比日益增加,導致國內基金操盤手在資產配置上屢屢面臨瓶頸。為此,金管會採納投信投顧公會的建議,並參考國際慣例,旨在賦予基金經理人更彈性的策略空間,避免法規過度限制其資產配置決策。
儘管台積電占大盤權重極高,金管會仍強調,基於風險分散原則,基金投資符合條件的單一個股(加計該公司發行之金融債券總金額)比重,設有基金淨資產價值25%的絕對上限,並非允許無上限加碼。這項措施適用於目前規模逾1兆481億元的138檔國內股票型基金,以及約2310億元的14檔主動式ETF。
雖然這項新制函令已於5月24日生效,但各投信業者仍需依照程序完成公開說明書的修訂並對外公告。因此,各檔基金實際調整台積電或其他符合條件個股的持股比重,將會視各家業者的行政作業進度而定,並非立即全面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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