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天空新聞》報導,北大西洋公約組織(NATO)的章程規定,任何成員國若要退出,需先向美國政府提交退出通知。此通知在提交一年後生效,而美國政府則負責將此退出通知轉達給其他北約成員國。然而,章程並未明確說明,若尋求退出北約的成員國為美國本身,實際操作方式應如何進行。自1949年北約成立以來,尚無任何國家正式退出。
2023年,美國國會通過一項法案,對總統退出北約的權力加以限制。該法案規定,總統若要退出北約,必須獲得參議院三分之二的同意,或經由國會立法授權。值得注意的是,現任川普政府的國務卿盧比歐,正是該法案的起草人之一。
當年,盧比歐強調,這項法案旨在確保無論現任或未來的美國總統,在未經國會嚴格辯論、審議以及徵求民意的情況下,不得擅自退出北約。這項法案的通過,意味著川普政府無法僅憑總統行政命令就宣布退出北約。然而,有法律專家指出,川普政府可能會尋找法律漏洞,主張總統在外交政策上擁有主導權,藉此繞過國會的限制。以川普過去的行事風格來看,他是否會遵守法案規定,尋求國會支持,仍存在不確定性。這項法案實際上為美國總統退出北約設置了國會關卡,以此制衡總統的權力,確保任何退出北約的決定都經過充分的審議與公眾參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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